關(guān)于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審核的通知
本文關(guān)鍵詞: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關(guān)于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考后提交報名資料審核的通知
梅州市報名點考生:
2015年度中級會計資格考試的成績及合格標準已公布,現(xiàn)將有關(guān)交表審核工作通知如下:
2015年中級會計資格考試合格標準:
如您已達到上一年度合格標準,,請按照粵人考函〔2015〕113號文,提交報名資料以供預審核,具體要求如下:
專業(yè)名稱
科目名稱
試卷滿分
合格標準
財務管理
100分
60分
經(jīng)濟法
中級會計實務
一、提交報名資料時間和地點:網(wǎng)上報名時選擇“梅州市”的考生,請于2015年12月10日至18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到梅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三樓專業(yè)技術(shù)人員管理科提交資料,聯(lián)系電話:0753—2128309。
二、提交材料清單
1.考生報名表(此表要到單位人事部門審核蓋章才有效)。
2.考生報名承諾書一份(見附件1)。
3.本人有效身份證、會計從業(yè)資格證、學歷(或?qū)W位)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必要時需出具教育行政部門的學歷認證報告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在審核期限內(nèi),本人因事無法前來須委托他人送審的,要提交代辦委托書(見附件2),并在之后一個月內(nèi),由本人前往送審點再次送審。
4.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
《報名發(fā)證登記表》由考生網(wǎng)上報名時自行下載,A4紙打印,送審時加蓋單位人事部門公章;送審材料原件核對后退回考生本人,復印件由考生本人簽名,考試機構(gòu)留存
三、注意事項
廣大考生一定要特別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按國家規(guī)定,凡逾期未提交資料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逾期和資格審核未通過的人員將不予核發(fā)證書。
附件:1.《考生報名承諾書》
2.《代辦委托書》
梅州市人事考試辦公室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十日
本文關(guān)鍵詞:報考中級的考生還須提交從事會計工作年限證明,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169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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