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增設危險駕駛罪的思考
本文關鍵詞:關于增設危險駕駛罪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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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關于增設“危險駕駛罪”在近些年來一直處于討論之中,直到2009年“杭州飆車案”一石驚起千層浪。而隨后相繼出現(xiàn)的其他幾起類似的危險駕駛類行為所致的犯罪更是引起了廣泛的熱議。隨著幾起案件相繼被判決,人們在討論這幾起案件是否被判處了合適刑罰的同時,也在考慮增設“危險駕駛罪”。本文即在此基礎之上進行討論分析。 危險駕駛行為目前在我國并沒有一個確切的定義。筆者認為危險駕駛行為的認定應把握住危險駕駛行為的核心要件,也即危險駕駛行為的本質,而不宜用過于具體的行為方式來進行列舉。筆者認為危險駕駛行為的本質在于:1.行為人處于難以正常駕駛的狀態(tài),包括但不限于醉酒駕駛、吸毒駕駛、超速駕駛、無證駕駛等。2.有給他人人身、財產造成損害的危險。3.行為人對于危險駕駛行為本身的主觀心態(tài)為故意。危險駕駛行為與相近似的行為--交通肇事行為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行為有著很大的差別:危險駕駛行為強調行為本身的危險性,并非一定要有結果;危險駕駛行為只要求行為人對危險駕駛行為本身的主觀狀態(tài)為故意,對于危害結果所持心態(tài),在所不論。 本文介紹了我國目前對于危險駕駛行為進行處理的手段:以刑法中的交通肇事罪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來進行懲處,但是這兩罪在處理危險駕駛行為時,存在著很大的不足:交通肇事罪和115條所規(guī)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均要求結果的發(fā)生,而114條規(guī)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又存在著危險駕駛是否符合“其他危險方法”的問題;對犯罪人的主觀方面有要求,不利于對犯罪人的定罪量刑;兩罪的量刑幅度相差懸殊,容易造成“過輕”或者“過重”現(xiàn)象的發(fā)生。 為解決存在的不足和困境,筆者贊同增設危險駕駛罪。從必要性和可行性方面來考慮:各種危險駕駛現(xiàn)象已凸顯,亟待解決,而現(xiàn)有法律并不能完善地解決這些危險駕駛類的問題;大部分法學家和社會公眾對此均持肯定態(tài)度;將危險駕駛入罪有利于預防和控制此類行為,突出刑法的預防功能和威懾功能。 本文采用犯罪構成四要件說對危險駕駛罪進行了立法設計:危險駕駛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主觀方面只要求行為人對危險駕駛行為本身持有故意的心態(tài),行為人對于危險駕駛行為所造成的危害結果所持心態(tài),不影響對本罪的認定;危險駕駛行為所侵害的客體為社會公共安全和國家交通管理秩序;客觀方面主要探討了危險駕駛行為的認定和犯罪結果問題,不以造成嚴重后果為前提。危險駕駛罪的刑罰設置堅持罪責刑相適應原則、參考國外立法、結合我國具體國情的原則和注重刑法的謙抑性的原則。區(qū)分犯罪人主觀狀態(tài)的初犯、再犯,是否造成嚴重后果,設計了包括罰金、有期徒刑,最高刑可至無期徒刑在內的量刑規(guī)則。
【關鍵詞】:危險駕駛 交通肇事罪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D924.3
【目錄】:
- 摘要4-8
- 引言8-11
- 第一章 危險駕駛行為及規(guī)制的現(xiàn)狀11-17
- 一、我國的交通事故現(xiàn)狀及原因11-13
- (一) 我國的交通事故現(xiàn)狀11-12
- (二) 我國交通事故現(xiàn)狀的主要原因12-13
- 二、我國刑法中關于危險駕駛的相關規(guī)定13-17
- (一) 交通肇事罪13-14
- (二) 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4-15
- (三) 兩罪的區(qū)別15-17
- 第二章 處理危險駕駛行為的困境17-22
- 一、對無危害結果的危險駕駛行為無法定罪17
- 二、主觀方面的差異及認定困境17-18
- 三、危險駕駛行為歸入“其他危險方法”的理論困境18-20
- 四、現(xiàn)行法律適用的不統(tǒng)一帶來的爭議20-22
- 第三章 解決困境的辦法——增設危險駕駛罪22-30
- 一、增設危險駕駛罪的必要性22-27
- (一) 現(xiàn)有法律無法應對日益增多的危險駕駛行為22-24
- (二) 將危險駕駛入罪有利于預防和制止此類行為24-26
- (三) 危險駕駛罪的設立構建了一個合理的刑罰階梯26-27
- 二、增設危險駕駛罪的可行性27-30
- (一) 學界和公眾多支持將危險駕駛行為入罪27-28
- (二) 國外的相關立法可資借鑒28-30
- 第四章 危險駕駛罪的立法設計30-40
- 一、危險駕駛行為的界定30-34
- (一) 外國刑法中對于危險駕駛行為的界定30-31
- (二) 危險駕駛行為標準設定31-34
- 二、危險駕駛罪的犯罪構成34-36
- (一) 犯罪主體34
- (二) 主觀方面34
- (三) 犯罪客體34-35
- (四) 客觀方面35-36
- 三、危險駕駛罪與相關罪的界分36-37
- 四、危險駕駛罪的刑罰設置37-40
- (一) 對危險駕駛罪設置刑罰的原則37-38
- (二) 危險駕駛罪的刑罰設置38-40
- 結論40-42
- 參考文獻42-45
- 致謝45
【共引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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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024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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