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官吏休假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11-26 19:00
本文關(guān)鍵詞:唐代官吏休假研究
【摘要】:唐代官吏休假制度作為政治制度的組成部分,被納入到國家政治體制運行之中。完善的休假制度,不僅保障了國家機構(gòu)的高效運轉(zhuǎn),而且對唐代官吏的生活與文學創(chuàng)作也產(chǎn)生了不容忽視的作用。但就目前的研究狀況來看,有關(guān)唐代官吏休假的研究雖有一些研究成果,卻不能全面展示唐代官員休假制度與休假生活的全貌。鑒于此,本文以歷史唯物主義為指導,擬用史學的理論和方法,試圖對唐代官吏休假制度做一較為全面系統(tǒng)的研究,以期更好地認識、理解唐代官吏休假制度以及對當時社會生活文化的影響。 本文共分四章。 第一章緒論。主要包括三個方面的內(nèi)容:一是介紹分析唐代官吏休假問題研究的現(xiàn)狀及意義;二是介紹論文的基本結(jié)構(gòu)與寫作方法;三是對休假概念的界定。 第二章歷史淵源與唐代官吏休假概況。此章分為兩個部分:第一部分追溯休假的歷史淵源,對唐之前的各個歷史時期官吏休假情況進行論述;第二部分介紹唐代官吏休假制度的發(fā)展概況及休假令存在的法律形式。其發(fā)展過程大致分為兩個時期,第一個時期是唐高祖草創(chuàng)至太宗朝制度化完成階段;第二時期是經(jīng)過高宗發(fā)展到玄宗朝制度化完備階段。 第三章唐代官吏休假種類及規(guī)定。唐代官吏休假種類包括例行公休的常假、禮律指導下的事故假以及朝假三種。其中,旬假、節(jié)日假、誕日假、田假與授衣假屬于常假;事故假包括祭祀假、冠婚吉慶假、省親假、病假、喪葬假、裝束假;朝假有因自然原因和人為原因兩種不同情況而產(chǎn)生,其中自然原因有天象、天氣異常,人為原因有朝廷例行祭祀典禮操辦、宗室后妃大臣去世。唐代法制健全,對官吏休假作了具體細致的規(guī)定:首先請假得有一定的程序,官吏請假應向上級部門陳牒;其次請假有一定的期限且假滿之后要辦理銷假手續(xù);最后對違假要進行處罰。 第四章休假對社會生活的影響。一是對官員生活的影響。唐代游樂宴集之風興盛,休假制度為其提供了時間上的保證。官吏們在假日期間,不僅可以休沐娛樂,還可以得到官方的游宴安排甚至可以享受到賜錢、賜物的待遇;二是對詩歌發(fā)展的影響。眾多的節(jié)假日,為唐代官員休沐之時進行文學藝術(shù)創(chuàng)作提供了充盈的時間。休假制度也促成了唐代官員“朝隱”的實現(xiàn),“朝隱”又為官員進行文學活動提供了空間和時間上的保證。 創(chuàng)新之處:以往研究者對唐代官吏休假的研究多集中在唐代休假法令的校勘復原上,對制度本身則涉及較少,存在一定的片面性。本文試圖在綜合吸收前輩學者成果的基礎上,參照傳世文獻以及《天一閣藏明抄本天圣令校證》一書,并結(jié)合時代特征進行整體把握,對唐代官吏的休假制度進行全面的研究,以求把以往的研究向前推進一步。
【學位授予單位】:陜西師范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K242
【引證文獻】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孫佳;唐代文士休閑文化研究[D];華中師范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1230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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