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獨立戰(zhàn)爭時期的“外交”手段(1945—1949年)
發(fā)布時間:2024-03-23 07:53
從1945年8月17日宣布獨立起,印尼便展開與企圖繼續(xù)殖民統(tǒng)治的荷蘭的較量。在整個獨立戰(zhàn)爭期間,考慮到荷蘭的強大軍事實力,以蘇加諾和哈塔為代表的印尼民族主義領導人深知單純通過與荷蘭的武裝對抗是遠遠不夠的,需要同時訴諸"外交"手段,一方面,積極爭取阿拉伯國家、美國等國家和聯合國對印尼獨立國家身份的承認以及民族解放事業(yè)的支持;另一方面,同荷蘭進行談判,力圖通過和平途徑解決爭端。經過四年多的外交努力,雙方簽署圓桌會議協定,荷蘭承認印尼擁有完全獨立地位。
【文章頁數】:9 頁
【文章目錄】:
一、印尼獲取承認與支持的努力
(一)印尼爭取阿拉伯國家的支持
(二)印尼爭取美國的支持
(三)印尼爭取聯合國的支持
二、印尼與荷蘭的談判
(一)夏赫里爾與范穆克的會談
(二)林加椰蒂(Linggarjati)協議
(三)《倫維爾協議》
(四)哈塔與斯蒂克和薩森的會談
(五)羅姆-羅恩(Roem-Royen)協議
(六)圓桌會議
三、結語
本文編號:3935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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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印尼獲取承認與支持的努力
(一)印尼爭取阿拉伯國家的支持
(二)印尼爭取美國的支持
(三)印尼爭取聯合國的支持
二、印尼與荷蘭的談判
(一)夏赫里爾與范穆克的會談
(二)林加椰蒂(Linggarjati)協議
(三)《倫維爾協議》
(四)哈塔與斯蒂克和薩森的會談
(五)羅姆-羅恩(Roem-Royen)協議
(六)圓桌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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