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7世紀英國契約佃農考察
發(fā)布時間:2017-04-07 09:01
本文關鍵詞:15-17世紀英國契約佃農考察,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中世紀的英國從經濟形態(tài)上看主要是農本的,從社會形態(tài)上看則主要是由獨特的“封建”關系紐帶連結而成,這與近代社會面向市場的資本主義農業(yè)和非“身份制”的社會結構形成了非常鮮明的對比,但從中世紀等級到近代去身份化,這種從身份到契約的轉變并非來的突兀。西歐封建制度是建立在封建土地生產關系之上的,在從傳統(tǒng)社會向現(xiàn)代社會的演進過程中,土地產權制度層面的變革起到至關重要的作用。隨著自由勞動的不斷發(fā)展和有產農民階層的逐漸形成,像市場經濟、自由社會、個體力量、絕對國家等各種因素開始交互影響,并共同催進農奴制衰落解體,地租的形式逐漸從勞動向實物或金錢轉變。在土地持有方面,以個人占有土地為主要特征的貨幣農業(yè)逐步替代莊園制農業(yè),自由持有、公簿持有以及契約持有為主導的三類土地持有方式出現(xiàn)并發(fā)生變化,由此,逐漸地演變?yōu)楦黝愞r民在事實上對土地的相對安全性占有,這在一定程度上推動農民群體結構復雜化和多樣化,社會群體尤其是與土地息息相關的農民群體發(fā)生分化。從歷史學研究的角度來看,歷史學家往往通過定義和解釋兩種主要的租賃類型來試圖厘清契約租賃的復雜性:第一是類型是商業(yè)租賃(Commercial leases),租期比較短,一般1到21年,租金按市場價值來設定,不需繳納進入費(entry fine);第二種是有益租賃(Beneficial leases),其租金較低,租期較長,可達21年之多,甚至是三代人,在租約合同中往往需要繳納一定的、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市場價值的進入費。在這種變動的大背景下,契約佃農(leaseholder),尤其是16世紀前后時期的契約租佃農一直都在尋求自身的突破性發(fā)展,他們一方面與傳統(tǒng)佃農有著密切的關系,甚至一個農民可能即是契約佃農又是公簿持有農,在另一方面他們與領主(或地主)通過租賃土地發(fā)生契約關系,這種關系在一開始就要沖破身份等級的限制,農民或者在法律上或者在具體農業(yè)生產實踐中的身份地位逐漸趨向自由化和法律關系規(guī)范化。在規(guī)模較大的租賃土地上,其生產導向往往是市場性的,超越了傳統(tǒng)小塊土地上自給自足的生產性質,土地上生產的農產品和畜產品往往都是以市場的需求為基本標準,受市場所左右。在農業(yè)生產經營中,契約佃農有的朝著更大的租地農場主或者所謂的“農業(yè)資本家”走去,在市場中謀取更多的經濟收益,也有很大一部分被歷史卷走,消失于過去,作為一種過渡性群體的存在,他們是歷史的也是發(fā)展的。隨著契約佃農這一群體的逐步成長和他們承租土地的權利不斷被保障,他們對租賃地占有的相對安全性不斷被提高,尤其是普通法逐漸地將這種土地持有形式納入法律保護的視野,其土地權益的保護有了一個“從契約到財產”的轉變過程,這種規(guī)范和分析土地租賃關系的方式,使得法律制度更加貼近現(xiàn)實土地關系的發(fā)展水平,同時也滿足了土地制度發(fā)展的需要。但事實上,在這一時期還有很多“非資本主義性質”或非商業(yè)租賃的租賃形式——有益租賃被創(chuàng)造出來。大量有益契約租賃形式被采用,表明莊園領主在放棄傳統(tǒng)“領主——佃戶”關系上表現(xiàn)的非常謹慎和小心。事實上,有益契約租賃的形式在土地租賃中一直都被大量的采用,直到18世紀甚至延伸至19世紀才逐步淡出。所以,關于契約租賃推動農耕進步和農業(yè)資本主義發(fā)展的籠統(tǒng)理論顯然是不準確的甚至是判斷失誤的,而我們必須對土地租賃性質作出詳細的分析。但無論如何,對于土地經濟的發(fā)展和轉型而言,契約佃農在物質上和精神上連續(xù)性的抗爭和獨立也許是最重要的。
【關鍵詞】:契約租佃農 契約租地權 土地保有權 村莊共同體 普通法
【學位授予單位】:南京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4
【分類號】:K561.3
【目錄】:
- 中文摘要4-6
- Abstract6-10
- 第一章 導論10-19
- 第一節(jié) 選題背景與研究意義10-14
- 第二節(jié) 國內外學者的研究概況14-19
- 第二章 莊園制的衰落與契約佃農的興起19-30
- 第一節(jié) 莊園制度19-23
- 第二節(jié) 莊園制的衰落與農奴制的解體23-25
- 第三節(jié) 農民土地保有權的變化和土地持有的多樣性25-30
- 第三章 契約佃農的身份界定30-42
- 第一節(jié) 契約租地權即租賃土地保有權30-35
- 第二節(jié) 契約佃農與傳統(tǒng)佃農35-39
- 第三節(jié) 契約佃農與領主39-42
- 第四章 契約佃農的社會生產活動42-51
- 第一節(jié) 契約佃農的租地來源及規(guī)模42-45
- 第二節(jié) 契約佃農租地租期與租金45-47
- 第三節(jié) 契約佃農的經營與收益47-51
- 第五章 契約佃農的發(fā)展51-65
- 第一節(jié) 村莊共同體中的契約佃農51-52
- 第二節(jié) 契約佃農承租土地的法律保障維度52-58
- 第三節(jié) 契約租佃農的發(fā)展前途58-65
- 結語65-68
- 參考資料68-77
- 后記77-79
【參考文獻】
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庫 前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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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15-17世紀英國契約佃農考察,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290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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