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的被害保護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8-11-07 07:06
【摘要】:留守兒童及其相關問題從1994年—2004年十年間在中國期刊網上的研究論文數目僅有12篇。而后,媒體的大量關注與報道使得留守兒童很快躍入公眾眼簾,研究數目也成倍增長。本文在對留守兒童基本狀況進行描述的基礎上,著重從預防留守兒童被害的角度出發(fā),運用社會轉型理論,社會分層理論對留守兒童被害原因進行探討。提出建立以國家親權,兒童利益最大化,兒童權益優(yōu)先,無歧視原則為基礎的,加強留守兒童社會支持與刑事被害援助的保障體系。從犯罪學和被害人學角度關注留守兒童,保障其發(fā)展。 本文主體內容共分為五個部分。 第一部分,留守兒童的界定。在這一部分中,在對學界存在的對留守兒童的定義進行綜合對比后,總結出留守兒童的特征,進而提出筆者對留守兒童的概念理解:留守兒童是指我國農村地區(qū)父母雙方或單方外出務工半年以上而需要留守在家鄉(xiāng)的18歲以下兒童。 第二部分,留守兒童生存現(xiàn)況。從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態(tài)和行為模式兩方面進行描述。在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態(tài)方面,通過對留守兒童與非留守兒童心理狀態(tài)對比,不同學習階段,不同性別,不同監(jiān)護方式的留守兒童心理狀態(tài)差異對比,分析留守兒童的心理狀態(tài)特征,進而得出筆者認為的結論,即留守兒童因為其父母雙方或一方在外務工而將其留守家中的情形,肯定會對其心理造成一定影響。這些影響大都表現(xiàn)在情感依賴,問題求助,感情溝通方面的特殊性上。但是,我們切不可將這種心理問題擴大化,將留守兒童貼上問題兒童的標簽。往往學校和社會在對留守兒童的心理問題作出評價時會有失客觀性,就留守兒童自身的測評結果看來,他們與其他兒童在社交焦慮和學習適應方面并沒有顯著的差別。在留守兒童行為模式方面,主要從留守兒童的學習適應,生活和人際關系交往三個方面對留守兒童的行為方式進行了分析和研究。 第三部分,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原因。筆者首先理清了留守兒童和留守兒童問題的區(qū)別,認為留守兒童的產生是現(xiàn)象層面的問題,是農村進城務工人員增多后不可避免的現(xiàn)象。但留守兒童問題的出現(xiàn),是對現(xiàn)象沒有建立有效社會政策和保障體系的后果,是社會問題。在對留守兒童問題產生的原因方面,筆者運用社會轉型理論,社會分層理論進行解釋,并從法律保護,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社會支持方面對原因進行了分析。 第四部分,留守兒童被害。筆者在對留守兒童被害現(xiàn)狀進行描述的基礎上,從其權利受侵犯和人身安全被害兩方面對留守兒童被害進行了研究。 第五部分,被害保護機制的建構。內容分為機制建構的基本原則和具體措施兩方面。筆者認為在對留守兒童進行保護的時候,首先應當遵循國家親權原則,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兒童權益優(yōu)先原則和不受歧視原則。這都是在未成年人保護方面的基本原則。其次,在具體措施實施方面,亦應當從家庭,學校和社會角度對其進行保護。建立監(jiān)護人溝通機制,從依戀理論出發(fā),強調家庭及監(jiān)護人在留守兒童發(fā)展過程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強化學校教育的社會化功能,學校應當充分了解留守兒童的情況,保障留守兒童的受教育權。在留守兒童接受教育的過程中,應當給予其充分的社會支持,彌補他們社會化過程中家庭功能的缺失;健全社會支持系統(tǒng),充分發(fā)揮寄宿制學校,替代性養(yǎng)護的優(yōu)勢,完善農村社區(qū)的建設,保障留守兒童的生活環(huán)境;發(fā)揮媒體作用,強化法律保護,尤其在對留守兒童的刑事被害援助方面,應當建立完善的犯罪被害調查和統(tǒng)計制度,同時對針對留守兒童發(fā)生的拐賣兒童犯罪和性侵犯留守女童犯罪應當給予高度重視,進行犯罪預防與保護。
[Abstract]:......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C913.5
本文編號:2315599
[Abstract]:......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1
【分類號】:C913.5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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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馮牧文;農村留守兒童安全問題的小組工作介入研究[D];華中農業(yè)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2315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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