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探析
發(fā)布時間:2017-04-21 09:06
本文關鍵詞: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探析,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 作為城市化進程中必然出現的社會群體,失地農民的產生具有歷史必然性。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全面建立,失地農民非農技能的缺乏導致其就業(yè)困難,伴隨著失地農民的出現而產生的各種社會問題,以及其中的巨大社會安全隱患,引起了社會的廣泛關注。解決失地農民問題,需要從促進就業(yè)和建立社會保障制度兩方面著手,而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本身就具有就業(yè)促進功能,因此,建立相應的社會保障制度是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最佳路徑。社會保障作為社會成員對其所在社會所享有的基本權利,得到了國際條約以及包括我國在內的多國憲法的確認,失地農民作為社會成員,理應享有社會保障權。由此,落實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權,不僅具有現實的必要,而且具有理論的必然。 社會保障權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理論為構建完善的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法律制度提供了原則和制度基礎。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與社會保障權在由來上具有同一性,是基本權利發(fā)展的必然產物,是人權的具體化;在性質上,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與社會保障權相比,既有一致性,又有特殊性,同樣具有社會性,保障的是最低限度的人權,需要政府責任的落實和社會力量的互助才能實現;與一般社會保障權利內容不完全等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在內容上包括社會保險權、社會救助權、社會福利權,其中,社會保險權包括養(yǎng)老、醫(yī)療、失業(yè)保險三方面內容。這就決定了在實現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利時,應當強化政府的責任,堅持籌資主體的多元化,從養(yǎng)老、醫(yī)療、就業(yè)和最低生活保障這些項目開始。 在保障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方面,美國、日本、韓國等發(fā)達國家進行了積極實踐,我國發(fā)達地區(qū)也開展了有益的探索,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模式。然而,在全國范圍內,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在實現中存在著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未受到應有尊重和重視、相關立法不完善、保障水平有待提高、就業(yè)保障形勢嚴峻等。國內外的成功經驗和我國的現存問題都為我們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加快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法制化、設立社會保障基金、強化政府責任、保障水平與經濟發(fā)展相適應。 本文通過深入分析,認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實現需要立法保障,由立法明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的具體項目、賦予失地農民參加城鎮(zhèn)或者農村社會保險的選擇權、合理設計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制度;提出政府責任的落實是關鍵;建議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為權利的實現提供物質基礎;同時,建議在法律制度的具體操作中,發(fā)揮失業(yè)保險制度的就業(yè)促進功能,全方位地實現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
【關鍵詞】:失地農民 社會保障 權利
【學位授予單位】:中國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0
【分類號】:D922.182.3
【目錄】: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2
- 第一章 失地農民問題凸顯和對策提出12-18
- 一、失地農民問題12-14
- (一) 失地農民的由來12-14
- (二) 失地農民問題的產生14
- 二、解決失地農民問題的必要性分析14-16
- 三、落實社會保障權是解決失地農民長遠生計的最佳法律路徑16-18
- (一) 享有社會保障是失地農民的法定權利16-17
- (二) 社會保障權的落實作為最佳法律路徑的原因分析17-18
- 第二章 社會保障權與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18-26
- 一、社會保障權的由來18-20
- (一) 社會保障權是基本權利發(fā)展的必然產物18-19
- (二) 社會保障權是人權的具體化19-20
- 二、社會保障權的性質20-22
- (一) 社會保障權具有社會性20
- (二) 社會保障權具有法定性20
- (三) 社會保障權具有權利義務的對應性20-21
- (四) 社會保障權的實現需要政府的干預21-22
- 三、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22-26
- (一)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涵義22
- (二)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性質理解22-23
- (三)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權利內容23-26
- 第三章 國內外保障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比較分析26-33
- 一、落實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國內外比較26-28
- (一) 國外的具體實踐26-27
- (二) 我國發(fā)達地區(qū)的探索27-28
- 二、我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在實現中存在的問題28-31
- (一)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未受到應有尊重和重視29
- (二) 相關立法不完善29-30
- (三) 社會保障水平有待提高30
- (四) 就業(yè)保障形勢嚴峻30-31
- 三、國內外經驗的啟示借鑒31-33
- (一) 加快失地農民社會保障的法制化31
- (二) 設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31
- (三) 強化政府責任31-32
- (四) 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水平與當地經濟發(fā)展相適應32-33
- 第四章 我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實現探討33-42
- 一、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實現需要立法保障33-37
- (一) 明確失地農民社會保障項目33-35
- (二) 賦予失地農民參加城鎮(zhèn)或農村社會保險的選擇權35-36
- (三) 合理設計失地農民社會保障資金籌集制度36-37
- 二、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實現的關鍵在于政府責任的落實37-38
- 三、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的實現需要制度的完善38-42
- (一) 建立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基金38-39
- (二) 發(fā)揮失業(yè)保險制度的就業(yè)促進功能39-42
- 結論42-43
- 參考文獻43-45
【引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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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章惠琴;;上海深度城市化進程中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問題研究[J];社會保障研究;2012年03期
本文關鍵詞:失地農民社會保障權探析,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319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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