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體時(shí)代公眾人物言論自由與隱私權(quán)的沖突與協(xié)調(diào)——由畢福劍不雅視頻事件說開去
本文選題:言論自由 + 隱私權(quán); 參考:《學(xué)!2015年04期
【摘要】:自媒體時(shí)代的言論表達(dá)方式和途徑均呈現(xiàn)復(fù)雜多樣態(tài)勢(shì),言論自由可以并且也日益得到最大化的享有。然而,在民主法治社會(huì),言論的自由并非漫無邊際,憲法法律的禁止性規(guī)定和其他基本權(quán)利構(gòu)成對(duì)言論自由的基本限制。前不久發(fā)生的畢福劍不雅視頻事件,再一次將言論自由與隱私權(quán)的話題炒熱。從法律的視角觀察,該事件為我們呈現(xiàn)出言論自由與隱私權(quán)之間多樣態(tài)關(guān)系,使其有別于以往一方主體言論自由對(duì)另一方主體隱私權(quán)(或名譽(yù)權(quán))的單維度沖突。通過剖析言論自由與隱私權(quán)之間的緊張關(guān)系,旨在找尋到調(diào)和權(quán)利間沖突的衡平之策,使言論自由繼續(xù)保持生命力,而隱私權(quán)又能依法得以保全;讓法治中國(guó)建設(shè)中的所有公民均免于恐懼,人與人之間更加信任而和諧相處。
[Abstract]:Since the media era, the ways and means of expression of speech have presented complex and diverse situation, freedom of speech can and increasingly get the maximum enjoyment. However, in a democratic societ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freedom of speech is not boundless. The prohibition of constitutional law and other basic rights constitute the basic restrictions on freedom of expression. Not long ago, the Bi Fujian indecent video incident, once again the topic of freedom of speech and privacy speculation. From the point of view of law, this event presents us with a multi-modal relationship between freedom of speech and privacy, which distinguishes us from the single dimension conflict between the freedom of speech of one party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or reputation) of the other. By analyzing the tens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freedom of speech and the right to privacy, the aim is to find a balance between the conflicts of rights, so that freedom of speech can continue to maintain its vitality, and the right of privacy can be preserv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To free all citizens of China under the rule of law from fear and to live in greater trust and harmony.
【作者單位】: 北京大學(xué)法學(xué)院;
【分類號(hào)】:G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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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hào):2017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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