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非對稱GH-Copula函數推求珠海市設計暴雨過程線
發(fā)布時間:2021-10-15 07:49
以1961~2018年珠海市氣象站歷年最大1 h雨量(雨峰)、最大6 h雨量和最大24 h雨量為樣本,采用非對稱Gumbel-Hougaard(GH) Copula分別構建3個時段雨量聯合分布的典型暴雨過程線。研究結果有以下結論:采用3個歷時雨量聯合分布推求的珠海設計暴雨值大于兩個時段聯合分布和單一時段設計暴雨值;3個時段雨量聯合分布的"或"聯合重現期更適用于應對城市雨洪風險;按同頻率放大的典型設計暴雨過程線可作為排水防澇工程設計的參考依據。
【文章來源】:中山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20,59(05)北大核心CSCD
【文章頁數】:7 頁
【部分圖文】:
降雨尺度R1、R6和R24的GEV分布
珠海前、后汛期典型年的24 h暴雨過程線如圖2顯示,1994年最大24 h暴雨過程存在主副峰,主峰靠前。2000年最大24 h暴雨過程同樣為主副峰雨型,主峰大致位于最大24 h暴雨的中間時刻。兩個典型暴雨R1、R6、R243個時段最大降水量及重現期見表3。從表3可見,1994年和2000年的R1-R6-R24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小于單一時段雨量重現期,此說明考慮多時段組合條件下單一時段雨量即可致災的可能性最高,同時出現三時段組合雨量的“且”聯合重現期明顯超過“或”聯合重現期,屬于可能性小的事件。表4為不同時段雨量組合的“或”聯合重現期,同樣可見同頻率下R1-R6-R24三時段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小于兩時段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因此,如果以三時段雨量組合的“或”聯合重現期更適用于應對珠海市的內澇風險。
多變量方法與單變量方法所推求的200年一遇設計暴雨過程線的比較顯示,考慮了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的多變量聯合重現期設計值大于單變量同頻率設計值,即多變量方法放大的過程線對于城市防雨洪設計偏安全或保險。以多變量聯合重現期作為城市排水防澇標準更安全,傳統的單變量同頻率方法則達不到標準。因此,得到的典型設計暴雨過程線更符合城市水文的內在規(guī)律和排水防澇工程設計的要求,由此設計的暴雨過程線更適用于應對城市內澇風險。4 結論
本文編號:3437687
【文章來源】:中山大學學報(自然科學版). 2020,59(05)北大核心CSCD
【文章頁數】:7 頁
【部分圖文】:
降雨尺度R1、R6和R24的GEV分布
珠海前、后汛期典型年的24 h暴雨過程線如圖2顯示,1994年最大24 h暴雨過程存在主副峰,主峰靠前。2000年最大24 h暴雨過程同樣為主副峰雨型,主峰大致位于最大24 h暴雨的中間時刻。兩個典型暴雨R1、R6、R243個時段最大降水量及重現期見表3。從表3可見,1994年和2000年的R1-R6-R24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小于單一時段雨量重現期,此說明考慮多時段組合條件下單一時段雨量即可致災的可能性最高,同時出現三時段組合雨量的“且”聯合重現期明顯超過“或”聯合重現期,屬于可能性小的事件。表4為不同時段雨量組合的“或”聯合重現期,同樣可見同頻率下R1-R6-R24三時段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小于兩時段組合雨量的“或”聯合重現期。因此,如果以三時段雨量組合的“或”聯合重現期更適用于應對珠海市的內澇風險。
多變量方法與單變量方法所推求的200年一遇設計暴雨過程線的比較顯示,考慮了變量之間的相關性的多變量聯合重現期設計值大于單變量同頻率設計值,即多變量方法放大的過程線對于城市防雨洪設計偏安全或保險。以多變量聯合重現期作為城市排水防澇標準更安全,傳統的單變量同頻率方法則達不到標準。因此,得到的典型設計暴雨過程線更符合城市水文的內在規(guī)律和排水防澇工程設計的要求,由此設計的暴雨過程線更適用于應對城市內澇風險。4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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