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強樁基、土方、地下水控制等地基與基礎工程子分部、分項工程承發(fā)包管理的通知
發(fā)布時間:2021-10-14 11:22
<正>吉建辦[2020]102號各市(州)建委(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長春市長春新區(qū)城鄉(xiāng)建設和管理委員會,長白山管委會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各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局,各有關建筑業(yè)企業(yè):依據《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tǒng)一標準》(GB50300—2013),建筑工程包括地基與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建筑屋面工程等10個分部工程,其中地基與基礎工程包括地基、基礎、土方、基坑支護、地下水控制等子分部工程,樁基屬于地基或基礎子分部工程的分項工程。按照《建筑工程分類標準》(GB 50841—2013)分類,單位工程是指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或構筑物。
【文章來源】:北方建筑. 2020,5(05)
【文章頁數(shù)】:1 頁
本文編號:3436062
【文章來源】:北方建筑. 2020,5(05)
【文章頁數(shù)】:1 頁
本文編號:3436062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kejilunwen/sgjslw/34360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