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投稿要求
《法學》投稿要求
《法學》是由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一本中文法律類期刊,是法律理論類月刊。創(chuàng)刊之始《法學》便以關注社會,面向實際,理論創(chuàng)新、推進法治為宗旨,發(fā)表了一系列在當時有影響的法學文章。
期刊簡介
發(fā)展歷程
法學[1]1956年創(chuàng)刊,筆耕文化傳播,在1958年便被?恕6乙煌V咕褪22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在黨和政府的關心下,1980年《法學》得以重新恢復。復刊后《法學》的宗旨不變以其嶄新的姿態(tài)體現出新時期中國法學的勃勃生機,它以“短、平、快”,“麻、辣、燙”的風格占據著中國法學界的一席之地,得到廣大讀者的關注與認可,時下《法學》發(fā)行量位據全國法學類理論刊物之首。
收錄情況
是美國、英國等國會圖書館收藏的中國為數不多的法學刊物之一。新世紀的《法學》正以嶄新的面貌走向未來。目前的《法學》為“中文核心期刊[2](法律類)”、“全國百強社科學報”、“中國人文社科學報核心期刊”、“《中國學術期刊綜合評價數據庫》來源期刊”、“《中國期刊網》、《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中文社會科學引文索引》來源期刊”。
辦刊宗旨
為進一步辦出《法學》月刊特色,本刊決定按照對法律生活和法學前沿課題做出迅速回應的指導思想對原有欄目進行調整和重組。我們看好有下列諸特點或下列諸特點之一的作品:觀念新,思想性強,干預現實生活,緊貼法律發(fā)展,沖擊法學前沿,文字清新活潑,可讀性強,短平快。
主要欄目
為貫徹上述宗旨,《法學》將2005年第5期起對原有欄目作出了較大幅度調整,開辟了有較多選擇性的欄目供作者長期利用。此后作者可利用的欄目有:評 論(專題評論、時事評論)、論文、筆 談、專題探討、爭 鳴、簡 論、挑戰(zhàn)名家、質疑通說、打 假、批評與回應、司法實踐(含案例評析、疑案探析等)、域外法治(或法學)、沙 龍(含隨筆、雜談)、專訪、會議綜述、補 白。[3]
期刊目錄
1.論未成年人犯罪訴訟程序的建立和完善汪建成;[4]
2.反家庭暴力法的立法整合與趨勢張洪林;
3.我國社會信用法律體系結構缺陷及演進路徑李曉安;
4.以行政過程為中心重構行政法學理論體系江利紅;
5.消除農民土地開發(fā)權憲法障礙的路徑選擇曲相霏;
6.犯罪論體系視閾下的“原因自由行為”理論之否定梁云寶;
7.集體勞資爭議中警察權介入的刑法問題姜濤;
8.惡意散布他人捏造事實行為之法律定性付立慶;
9.切實保障刑事訴訟法中司法鑒定條款的實施郭華;
10.我國未成年人醫(yī)療同意權行使制度之合理構建胡雪梅;
投稿須知
論文類文章的字數通常6.0-10.0千字。非論文類文章,如屬專題探討、學術爭鳴、學術打假、司法實踐等欄目者,一般3.0--7.5千字;其他欄目文章的字數則根據相關欄目具體情況確定,一般1.5--4.5千字,補白每篇。0.4—1.2千字。每篇超過3.0千字的作品均請酌情提交30-200字不等的摘要。
選稿準則為:提倡名家親自寫稿,師生合作文章視同學生文章;提倡有的放矢、言之有物,反對脫離實際、無病呻吟;提倡濃縮提煉,反對稀釋灌水;提倡小題大做,反對大題小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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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編號:1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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