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紅線與建筑紅線的區(q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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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紅線是圍起某個地塊的一些坐標點連成的線,紅線內土地面積就是取得使用權的用地范圍。
開發(fā)建設這個地塊的建筑小區(qū)時候,還需要退紅線2米左右,這個數(shù)字各地不一,要看當?shù)匾?guī)劃局的規(guī)定。小區(qū)的建筑必須在退紅線范圍內,退出的這塊地不準占用。也就是說,盡管你已經(jīng)為退出的這塊地付出了土地出讓金,但就是不準占用。
用地紅線只是標注在紅線圖上,現(xiàn)場是看不到的。不過退界線就一目了然:小區(qū)的圍墻就是退界線。
建筑紅線,也稱“建筑控制線”,指城市規(guī)劃管理中,控制城市道路兩側沿街建筑物或構筑物(如外墻、臺階等)靠臨街面的界線。任何臨街建筑物或構筑物不得超過建筑紅線。
建筑紅線由道路紅線和建筑控制線組成。道路紅線是城市道路(含居住區(qū)級道路)用地的規(guī)劃控制線;建筑控制線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基地與道路鄰近一側,一般以道路紅線為建筑控制線,如果因城市規(guī)劃需要,主管部門可在道路線以外另訂建筑控制線,一般稱后退道路紅線建造。任何建筑都不得超越給定的建筑紅線!睹裼媒ㄖO計通則》(JGJ37—87)規(guī)定建筑物的臺階、平臺、窗井、地下建筑及建筑基礎,除基地內連通城市管線以外的其它地下管線不允許突出道路紅線。允許突出道路紅線的建筑突出物:1.在人行道地面上空:(1)2米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寬度不大于0.4米;(2)2.50米以上允許突出活動遮陽,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度減1米,并不應大于3米;(3)3.50米以上允許突出陽臺,凸形封窗、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1米;(4)5米以上允許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人行道寬減1米,并不大于3米。2.在無人行道的道路上空:(1)2.50米以上允許突出窗扇、窗罩,突出寬度不應大于0.4米;(2)5米以上允許突出雨棚、挑檐,突出寬度不應大于1米。
什么是用地蘭線圖,與紅線圖有什么區(qū)別?
藍線,是指城市規(guī)劃確定的江、河、湖、庫、渠和濕地等城市地表水體保護和控制的地域界線。
紅線
城紅線,包括用地紅線、道路紅線和建筑紅線,對“紅線”的管理體現(xiàn)在對容積率、建設密度和建設高度等的規(guī)劃管理。
地下室超用地紅線
城市居住區(qū)規(guī)劃設計規(guī)范GB 50180—93(2002 年版)
2.0.16 道路紅線: 城市道路(含居住區(qū)級道路)用地的規(guī)劃控制線。
2.0.17 建筑線: 一般稱建筑控制線,是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建筑紅線的定義,建筑紅線:指經(jīng)規(guī)劃確定的建筑物基底位置的控制線。
民用建筑設計通則GB 50352—2005
2.0.7 道路紅線:規(guī)劃的城市道路(含居住區(qū)級道路)用地的邊界線。
2.0.8 用地紅線:各類建筑工程項目用地的使用權屬范圍的邊界線。
2.0.9 建筑控制線:有關法規(guī)或詳細規(guī)劃確定的建筑物、構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線。
4.2.1 建筑物及附屬設施不得突出道路紅線和用地紅線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包括結構擋土樁、擋土墻、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礎、化糞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屬設施,,包括門廊、連廊、。。。散水明溝、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內連接城市的管線、隧道、天橋等市政公共設施外的其他設施。
4.2.3 當?shù)爻鞘幸?guī)劃行政主管部門在用地紅線范圍內另行劃定建筑控制線時,
建筑物的基底不應超出建筑控制線,突出建筑控制線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屬設施應符合當?shù)爻鞘幸?guī)劃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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