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約定價安排新實踐
發(fā)布時間:2017-10-25 15:27
本文關鍵詞:預約定價安排新實踐
更多相關文章: 預約定價安排 稅務機關 轉讓定價 利潤轉移 申請資料 關聯(lián)方 國家稅務局 跨國企業(yè) 自由裁量權 地方稅務局
【摘要】:正64號公告提高了企業(yè)申請預約定價安排的門檻,并賦予稅務機關更多的自由裁量權。對于擬通過申請預約定價安排來實施轉讓定價管理的納稅人而言,應按64號公告的新要求審慎評估并認真準備申請資料。在經(jīng)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國企業(yè)往往通過大量關聯(lián)交易將利潤轉移至低稅負的國家或地區(qū),從而達到避稅目的。為此,經(jīng)濟合作與發(fā)展組織(OECD)于2015年10月發(fā)布了針對稅基侵蝕和利潤轉移(下稱"BEPS")的15項行動計劃。解決轉讓定價涉及的BEPS問題
【作者單位】: 北京明稅律師事務所;
【關鍵詞】: 預約定價安排;稅務機關;轉讓定價;利潤轉移;申請資料;關聯(lián)方;國家稅務局;跨國企業(yè);自由裁量權;地方稅務局;
【分類號】:F812.42;F275
【正文快照】: 64號公告提高了企業(yè)申請預約定價安排的門檻,并賦予稅務機關更多的自由栽量權。對于擬通過申請預約定價安排來實施轉讓定價管理的納稅人而言,應按64號公告的新要求審慎評估并認真準備申請資料。 在經(jīng)濟全球化的背景下,跨國企業(yè)往往署和執(zhí)行,X椙苛似笠滴蠢匆歡問奔渥,
本文編號:1094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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