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論住房公積金法律性質及其強制繳存義務
發(fā)布時間:2017-10-06 02:45
本文關鍵詞:試論住房公積金法律性質及其強制繳存義務
【摘要】:住房是人類生活的必須品,關系到每一個人的生存以及幸福指數(shù)。改革開放之前,我國采取的是國家分配住房的形式,經濟體制改革的發(fā)展使得福利分配住房的方式被貨幣分配方式所取代,由此產生了住房公積金制度。作為住房貨幣化改革的產物,公積金制度不僅增強了居民的住房消費能力,同時也為保障性住房建設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近年來房價的增加使得住房公積金制度中的缺陷逐漸暴露出來,制度運行偏離了住房保障制度設計的具體目標,從而引起了人們對住房公積金制度的質疑。這些問題的產生導致與住房公積金制度相關的法律建設無法正常的實施。本文主要從住房公積金法律制度開始探討,進一步解析住房公積金強制繳存的義務。
【作者單位】: 呼倫貝爾市信息信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關鍵詞】: 住房公積金 法律性質 強制繳存 義務
【分類號】:F832.479;F299.23;D922.181
【正文快照】: 住房公積金的強制繳存不是沒有依據的問題,在《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一些強制性規(guī)范就確定了用電單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義務。通過強制繳存住房公積金能夠保障勞動者的住宿權利,但是住房公積金制度是否能夠滿足勞動者的購房夢一直以來是人們探索的重要問題。有關法律對住房公,
本文編號:980286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xingzhengfalunwen/9802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