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研究
本文關鍵詞: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摘要】: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研究即是司法實踐中的現(xiàn)實需求同時也是此領域研究滯后的理論要求,其誕生乃是民事第三人責任制度在行政賠償領域適用的結果。然而行政賠償視域下的第三人過錯情形因其主體的特殊性,其權利義務關系也與一般的民事第三人過錯情形下平等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有所區(qū)別。當行政賠償中出現(xiàn)第三人過錯的情形下,即行政主體與第三人過錯同為損害發(fā)生或行政相對人對損害后果同時具有過錯以及多個行政主體對應當對同一個損害結果均應承擔責任的情況出現(xiàn)時,往往會出現(xiàn)賠償責任主體模糊不清,具體賠償責任分配不清的問題,產(chǎn)生了行政賠償責任承擔是什么,在什么情況下會產(chǎn)生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問題;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主體第三人的賠償責任應當如何承擔;當前我國的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具體情形是什么樣的等等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本文將對當前第三人過錯情形下的行政賠償責任承擔原則的研究情況進行綜述,望能對之后的論文寫作厘清概念,清理思路,提供一個基本的理論基礎。而我國行政訴訟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中對于第三人過錯情形下的行政賠償責任承擔并沒有一個明確的可以作為度量衡的規(guī)定,如我國國家賠償法只規(guī)定了受到人身或者財產(chǎn)損害的行政相對人可以獲得取得賠償?shù)臋嗬?并且將多種過錯共同存在的情況歸類于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而并未規(guī)定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是完全免除了行政主體的賠償責任,還是部分免除,該條款同樣含有一個兜底條款,即在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下國家不承擔賠償責任,該情形是何種情形也并未作出具體說明。同樣的民法通則第121條規(guī)定:“國家機關或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以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的規(guī)定,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中都僅對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公民、法人、其他組織有權請求賠償加以規(guī)定。而如何在第三人過錯情形之下將行政相對人的行政賠償請求權落到實處,使得法律行之有效,能夠付諸實踐,這個問題非,F(xiàn)實,應當從法條出發(fā),圍繞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原則,根據(jù)行政法學理論,最終在實踐上形成較為切實可行的司法實踐方法。
【關鍵詞】:第三人過錯 行政賠償 行政賠償責任承擔 免責情形
【學位授予單位】:華東政法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6
【分類號】:D922.1
【目錄】:
- 摘要2-4
- Abstract4-9
- 引言9-11
- 第一章 第三人過錯情形范疇分析11-24
- 第一節(jié) 行政賠償法中第三人過錯情形11-16
- 一、脫胎于侵權責任法中的第三人過錯情形11-12
- 二、行政賠償法視角下的第三人過錯情形概述12-14
- 三、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的產(chǎn)生和蛻變14-16
- 第二節(jié) 源于案例的第三人過錯情形研究價值思考16-24
- 一、第三人過錯情形的研究與行政主體執(zhí)法公信力17-18
- 二、第三人過錯情形的研究與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18-20
- 三、第三人過錯情形的研究與司法公正20-22
- 四、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特殊性22-24
- 第二章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理論基礎24-35
- 第一節(jié)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現(xiàn)狀24-28
- 一、現(xiàn)有相關法律規(guī)定24-26
- 二、審判實務之中確立的承擔范圍26-28
- 第二節(jié)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構成要件分析28-32
- 一、第三人過錯對行政侵權行為的主體的影響29
- 二、第三人過錯對行政侵權行為的影響29-30
- 三、第三人過錯對損害事實的影響30-31
- 四、行政主體、過錯第三人行為與損害事實之間的因果關系31-32
- 第三節(jié)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適用的原則32-35
- 一、現(xiàn)有適用原則32-34
- 二、我國行政違法原則的適用對第三人過錯情形的影響34-35
- 第三章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制度的完善35-44
- 第一節(jié) 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的法制思考35-40
- 一、《國家賠償法》中第三人過錯情形的明確化35-36
- 二、第三人過錯情形下的審判模式改進36-38
- 三、第三人過錯情形下的行政賠償程序調整38-40
- 第二節(jié) 實務操作中存在的第三人過錯常見情形及應對40-44
- 一、過錯第三人賠償責任承擔的能力有限的情形40-41
- 二、行政相對人的民事活動對行政賠償責任的影響41-42
- 三、行政主體向過錯第三人追償?shù)那樾?/span>42-44
- 結語44-45
- 參考文獻45-47
- 在讀期間發(fā)表的學術論文與研究成果47-48
- 致謝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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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關鍵詞:第三人過錯情形下行政賠償責任承擔研究,由筆耕文化傳播整理發(fā)布。
本文編號:5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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