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認定研究
發(fā)布時間:2017-08-23 08:19
本文關鍵詞:利用影響力受賄罪認定研究
更多相關文章: 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關系密切人 受賄罪 共同犯罪 司法實踐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七)》第13條在我國刑法中增加了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罪名。該法律條文的增加,符合我國加大反腐力度的背景,也契合國際社會反腐的要求,為打擊我國司法實踐中長期存在著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枕邊人、家中人等收受不正當利益的行為提供了抓手。但是,該規(guī)定本身在諸如關系密切的人、近親屬的界定、本罪共犯的認定、與相關犯罪區(qū)別等問題上尚未界定清晰,為司法實踐帶來了較大困難。本文試圖通過厘清本罪的疑難問題及司法實踐當中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以期能對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司法實踐有所裨益。本文將從四個部分對認定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的難點進行探討。在第一章中,作者將從本罪的設置背景及意義出發(fā),探討增設本罪的立法本意;在第二章中,作者將從本罪的一些理論難點出發(fā),探討本罪在學界中的理論性熱點;在第三章中,作者將探討本罪在司法實踐中碰到的一些疑難問題,以期對司法實踐中對本罪名的罪與非罪進行界定;在第四章中,作者將對本罪中尚存在的不完善的地方提出自己的建議。
【關鍵詞】:利用影響力受賄罪 關系密切人 受賄罪 共同犯罪 司法實踐
【學位授予單位】:貴州大學
【學位級別】:碩士
【學位授予年份】:2015
【分類號】:D924.392
【目錄】:
- 中文摘要3-4
- 英文摘要4-5
- 引言5-6
- 一、我國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立法意義6-10
- (一)完善反腐敗體系的需要6-8
- (二)國際反腐大趨勢的需要8-10
- 二、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有關理論問題的認定10-18
- (一)“近親屬”與“關系密切人”的確定10-13
- 1、“近親屬”的范圍確定10-12
- 2、“關系密切人”范圍的確定12-13
- (二)“不正當利益”與“影響力”的界定13-18
- 1、對“不正當利益”的界分14-16
- 2、對“影響力”的理解16-18
- 三、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在實踐中的認定18-30
- (一)本罪與其他賄賂犯罪的區(qū)別18-22
- 1、本罪與“受賄罪”的區(qū)別18-20
- 2、本罪與“斡旋受賄”的區(qū)別20-21
- 3、本罪與“介紹賄賂罪”的區(qū)別21-22
- (二) 本罪共同犯罪問題的認定22-30
- 1.“利用影響力受賄”與“受賄罪共犯”的區(qū)別22-27
- 2、“國家工作人員”與“關系密切人”通謀的界定27-30
- 四、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的疏漏與完善30-34
- (一)本罪客觀方面的疏漏與完善30-32
- (二)本罪主體方面的疏漏與完善32-34
- 結束語34-36
- 致謝36-37
- 參考文獻37-39
【參考文獻】
中國碩士學位論文全文數(shù)據(jù)庫 前1條
1 劉文文;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中的關系密切人研究[D];吉林大學;2012年
,本文編號:723967
本文鏈接:http://sikaile.net/falvlunwen/xingfalunwen/7239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