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監(jiān)察法》與《刑法》的銜接適用——《監(jiān)察法》“機關工作人員”的刑法定位分析
發(fā)布時間:2021-09-04 17:34
《刑法》與《監(jiān)察法》在職務犯罪的規(guī)制區(qū)間產(chǎn)生交集,基于法條的文義解讀,后者所指的"機關""相關組織、機構"與前者所指的"國家機關"并不一致,后者囊括"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及派出機構""政協(xié)、民主黨派",而此類機構在《刑法》及其解釋中并未作出統(tǒng)一規(guī)定。因此實現(xiàn)上述機構的刑法定位就成為兩法銜接的首要問題。將兩者分別解釋為《刑法》層面"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的兜底規(guī)定與"在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的規(guī)定,可以順利解決因立法不一致所導致的理解分歧。
【文章來源】:克拉瑪依學刊. 2020,10(04)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引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監(jiān)察視域下“機關”的性質厘清
(一)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以及派出機構的性質厘清
(二)政協(xié)、民主黨派的性質厘清
三、“機關”工作人員的刑法定位
(一)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以及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刑法定位
(二)政協(xié)、民主黨派工作人員以及參公人員的刑法定位
四、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監(jiān)察對象的刑法主體身份辨析[J]. 孫國祥. 法學. 2019(09)
[2]人民團體協(xié)商的優(yōu)勢、困境和理路[J]. 孫照紅. 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 2019(03)
[3]論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憲法問題[J]. 韓大元. 法學評論. 2017(03)
[4]國家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察對象[J]. 蔡樂渭.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7(02)
[5]困境、改革與出路:從“三駕馬車”到國家監(jiān)察——我國監(jiān)察體系的憲制思考[J]. 秦前紅. 中國法律評論. 2017(01)
[6]試論民主黨派政黨性質的演進[J]. 崔玨.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 2016(01)
[7]法律方法、法的安定性與法治[J]. 雷磊. 法學家. 2015(04)
[8]社會治理“過度刑法化”的法哲學批判[J]. 何榮功. 中外法學. 2015(02)
[9]論刑法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兩類、四種”區(qū)別對待[J]. 曲新久. 北大法律評論. 2014(02)
[10]論協(xié)商民主在憲法體制與法治中國建設中的作用[J]. 馬一德. 中國社會科學. 2014(11)
本文編號:3383704
【文章來源】:克拉瑪依學刊. 2020,10(04)
【文章頁數(shù)】:7 頁
【文章目錄】:
引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監(jiān)察視域下“機關”的性質厘清
(一)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以及派出機構的性質厘清
(二)政協(xié)、民主黨派的性質厘清
三、“機關”工作人員的刑法定位
(一)黨的機關、各級委員會以及派出機構工作人員的刑法定位
(二)政協(xié)、民主黨派工作人員以及參公人員的刑法定位
四、結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監(jiān)察對象的刑法主體身份辨析[J]. 孫國祥. 法學. 2019(09)
[2]人民團體協(xié)商的優(yōu)勢、困境和理路[J]. 孫照紅. 中共天津市委黨校學報. 2019(03)
[3]論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中的若干憲法問題[J]. 韓大元. 法學評論. 2017(03)
[4]國家監(jiān)察機關的監(jiān)察對象[J]. 蔡樂渭. 環(huán)球法律評論. 2017(02)
[5]困境、改革與出路:從“三駕馬車”到國家監(jiān)察——我國監(jiān)察體系的憲制思考[J]. 秦前紅. 中國法律評論. 2017(01)
[6]試論民主黨派政黨性質的演進[J]. 崔玨.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學報. 2016(01)
[7]法律方法、法的安定性與法治[J]. 雷磊. 法學家. 2015(04)
[8]社會治理“過度刑法化”的法哲學批判[J]. 何榮功. 中外法學. 2015(02)
[9]論刑法中的“國家工作人員”——“兩類、四種”區(qū)別對待[J]. 曲新久. 北大法律評論. 2014(02)
[10]論協(xié)商民主在憲法體制與法治中國建設中的作用[J]. 馬一德. 中國社會科學. 2014(11)
本文編號:338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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