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地方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研究
發(fā)布時間:2022-02-21 00:13
隨著我國市場經(jīng)濟的發(fā)展,各階層社會群體的利益逐漸多元化,此時人們需要一個平臺和空間來表達自己不同的利益訴求,這在地方立法領(lǐng)域的表現(xiàn)尤為突出,因此需要加強對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研究。對其進行研究最主要的意義在于保障公眾能夠切實參與地方立法,在現(xiàn)有法律規(guī)定相對模糊的情況下增進其參與地方立法的可操作性。地方立法的公眾參與是指在地方國家權(quán)力機關(guān)的立法過程中,立法機關(guān)以外的公民、團體和社會組織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參與地方立法過程,表達自己的意愿和訴求,使自己當(dāng)家作主的民主權(quán)利得以實現(xiàn)的活動。其實質(zhì)是地方立法機關(guān)與社會公眾分享立法權(quán)。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chǔ)是人民主權(quán)理論、參與民主理論、協(xié)商民主理論以及治理理論。就我國地方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來說,可以從政策層面和法律層面來管窺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發(fā)展進程,從國家層面的立法和地方層面的立法來梳理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法律依據(jù)。在前述規(guī)范分析和比較研究的基礎(chǔ)上,可以概括出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存在的諸多問題,進而提出完善建議:首先,對于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法律保障不足,要明確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依據(jù)、內(nèi)容和范圍;其次,對于訴求表達機制不健全,要在...
【文章來源】:哈爾濱工程大學(xué)黑龍江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62 頁
【學(xué)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1.2 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
1.2.1 國外研究現(xiàn)狀
1.2.2 國內(nèi)研究現(xiàn)狀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的思路
1.3.2 研究的方法
1.4 創(chuàng)新之處
第2章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概述
2.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基本概念
2.1.1 立法與地方立法
2.1.2 公眾參與
2.1.3 地方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
2.2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chǔ)
2.2.1 人民主權(quán)理論
2.2.2 參與民主理論
2.2.3 協(xié)商民主理論
2.2.4 治理理論
2.3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發(fā)展現(xiàn)狀
2.3.1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發(fā)展進程
2.3.2 我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法律依據(jù)
2.4 本章小結(jié)
第3章 國外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機制比較
3.1 美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1.1 地方立法公眾倡議機制
3.1.2 立法信息公開機制
3.1.3 立法助理制度
3.2 瑞士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2.1 公民提案
3.2.2 立法咨詢
3.2.3 專家委員會
3.3 日本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3.1 提交意見書程序
3.3.2 咨詢程序
3.3.3 審議會
3.4 國外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啟示與借鑒
3.5 本章小結(jié)
第4章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法律保障不足
4.1.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4.1.2 提出地方立法議案的主體過于狹窄
4.1.3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范圍缺乏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
4.2 地方公眾的訴求表達機制尚不健全
4.2.1 訴求表達機制單一化
4.2.2 個人訴求表達與群體訴求表達未能有效結(jié)合
4.2.3 直接參與地方立法的途徑有限
4.2.4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缺乏程序性規(guī)范
4.3 地方立法活動信息公開制度不夠健全
4.3.1 地方立法必要性論證的信息公開不足
4.3.2 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草案公開范圍有限
4.3.3 地方立法的說明性信息公開不足
4.4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評價機制尚未建立
4.4.1 對地方立法中公眾參與的狀況缺乏評價機制
4.4.2 對地方立法的適用情況缺乏評價機制
4.4.3 對地方立法質(zhì)量缺乏跟蹤評價機制
4.5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激勵機制不健全
4.5.1 主觀因素
4.5.2 客觀因素
4.6 本章小結(jié)
第5章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完善
5.1 完善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法律保障
5.1.1 明確地方立法公眾參與這一基本原則
5.1.2 明確國家和地方對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依據(jù)
5.1.3 完善公眾地方立法參與權(quán)的內(nèi)容
5.2 健全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訴求表達機制
5.2.1 重視弱勢群體和少數(shù)人群的訴求表達
5.2.2 促進地方立法中訴求表達的組織化
5.2.3 豐富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途徑
5.2.4 增強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方式的可操作性
5.2.5 強化地方立法社會化的起草機制
5.3 完善地方立法的信息公開制度
5.3.1 實現(xiàn)地方立法必要性論證公開
5.3.2 實現(xiàn)地方立法規(guī)劃和立法項目公開
5.3.3 完善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草案公開
5.3.4 完善地方立法審議情況公開
5.3.5 實現(xiàn)對立法意見和建議征集處理情況公開
5.4 建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評價機制
5.4.1 對公眾參與活動進行評價
5.4.2 對地方立法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5.4.3 積極推進地方立法質(zhì)量跟蹤評價制度
5.5 建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激勵機制
5.5.1 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及時反饋
5.5.2 給予參與者一定的物質(zhì)補助和精神獎勵
5.6 本章小結(jié)
結(jié)論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xué)位期間發(fā)表的論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3636096
【文章來源】:哈爾濱工程大學(xué)黑龍江省211工程院校
【文章頁數(shù)】:62 頁
【學(xué)位級別】:碩士
【文章目錄】: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緒論
1.1 研究背景、目的和意義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目的和意義
1.2 國內(nèi)外研究現(xiàn)狀
1.2.1 國外研究現(xiàn)狀
1.2.2 國內(nèi)研究現(xiàn)狀
1.3 研究思路和方法
1.3.1 研究的思路
1.3.2 研究的方法
1.4 創(chuàng)新之處
第2章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概述
2.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基本概念
2.1.1 立法與地方立法
2.1.2 公眾參與
2.1.3 地方立法的公眾參與機制
2.2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理論基礎(chǔ)
2.2.1 人民主權(quán)理論
2.2.2 參與民主理論
2.2.3 協(xié)商民主理論
2.2.4 治理理論
2.3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發(fā)展現(xiàn)狀
2.3.1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發(fā)展進程
2.3.2 我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法律依據(jù)
2.4 本章小結(jié)
第3章 國外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機制比較
3.1 美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1.1 地方立法公眾倡議機制
3.1.2 立法信息公開機制
3.1.3 立法助理制度
3.2 瑞士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2.1 公民提案
3.2.2 立法咨詢
3.2.3 專家委員會
3.3 日本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主要機制
3.3.1 提交意見書程序
3.3.2 咨詢程序
3.3.3 審議會
3.4 國外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啟示與借鑒
3.5 本章小結(jié)
第4章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存在的主要問題
4.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法律保障不足
4.1.1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缺乏明確的法律依據(jù)
4.1.2 提出地方立法議案的主體過于狹窄
4.1.3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范圍缺乏明確的法律規(guī)定
4.2 地方公眾的訴求表達機制尚不健全
4.2.1 訴求表達機制單一化
4.2.2 個人訴求表達與群體訴求表達未能有效結(jié)合
4.2.3 直接參與地方立法的途徑有限
4.2.4 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缺乏程序性規(guī)范
4.3 地方立法活動信息公開制度不夠健全
4.3.1 地方立法必要性論證的信息公開不足
4.3.2 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草案公開范圍有限
4.3.3 地方立法的說明性信息公開不足
4.4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評價機制尚未建立
4.4.1 對地方立法中公眾參與的狀況缺乏評價機制
4.4.2 對地方立法的適用情況缺乏評價機制
4.4.3 對地方立法質(zhì)量缺乏跟蹤評價機制
4.5 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激勵機制不健全
4.5.1 主觀因素
4.5.2 客觀因素
4.6 本章小結(jié)
第5章 我國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機制的完善
5.1 完善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法律保障
5.1.1 明確地方立法公眾參與這一基本原則
5.1.2 明確國家和地方對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依據(jù)
5.1.3 完善公眾地方立法參與權(quán)的內(nèi)容
5.2 健全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訴求表達機制
5.2.1 重視弱勢群體和少數(shù)人群的訴求表達
5.2.2 促進地方立法中訴求表達的組織化
5.2.3 豐富地方立法公眾參與的途徑
5.2.4 增強地方立法公眾參與方式的可操作性
5.2.5 強化地方立法社會化的起草機制
5.3 完善地方立法的信息公開制度
5.3.1 實現(xiàn)地方立法必要性論證公開
5.3.2 實現(xiàn)地方立法規(guī)劃和立法項目公開
5.3.3 完善地方性法規(guī)和政府規(guī)章草案公開
5.3.4 完善地方立法審議情況公開
5.3.5 實現(xiàn)對立法意見和建議征集處理情況公開
5.4 建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評價機制
5.4.1 對公眾參與活動進行評價
5.4.2 對地方立法實施效果進行評價
5.4.3 積極推進地方立法質(zhì)量跟蹤評價制度
5.5 建立公眾參與地方立法的激勵機制
5.5.1 對公眾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進行及時反饋
5.5.2 給予參與者一定的物質(zhì)補助和精神獎勵
5.6 本章小結(jié)
結(jié)論
參考文獻
攻讀碩士學(xué)位期間發(fā)表的論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
致謝
本文編號:36360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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