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河長制法律問題現(xiàn)狀調(diào)研報告
發(fā)布時間:2021-02-20 11:09
河湖管理保護是一項復雜的工作,各個行業(yè)與各個部門都需要參與進來,共同維護、共同治理。自江蘇省率先實施河長制探索工作,再到2016年中共中央辦公廳發(fā)布《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以來,河長制這一獨具中國特色的河湖管理保護機制經(jīng)過發(fā)展,制度建設已經(jīng)逐漸趨于成熟。但作為一項實踐先行的制度,在具體的實施過程中,其實踐與理論無法相統(tǒng)一,還需要在實踐和理論中不斷地探索與改進。文章對青海省河長制進行初步的調(diào)研,并在其基礎上對青海省河長制進一步探索分析。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jīng)濟. 2020,(03)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河長制概述
(一)河長體系全面建立
(二)河長制的特點及獨特優(yōu)勢
1. 高位推動,落實責任
2. 靈活高效,本土創(chuàng)新
二、河長制面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法律制度存在滯后
(二)多元管理不夠完善
(三)公眾參與不充分
三、河長制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二)建立健全多元管理
(三)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四、結(jié)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眾參與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主要內(nèi)容與實踐模式[J]. 劉小勇. 中國水利. 2018(04)
[2]全面推行河長制 努力開創(chuàng)河湖管理新局面[J]. 陳雷. 河北水利. 2016(12)
本文編號:3042681
【文章來源】:法制與經(jīng)濟. 2020,(03)
【文章頁數(shù)】:2 頁
【文章目錄】:
一、河長制概述
(一)河長體系全面建立
(二)河長制的特點及獨特優(yōu)勢
1. 高位推動,落實責任
2. 靈活高效,本土創(chuàng)新
二、河長制面臨的問題及其原因
(一)法律制度存在滯后
(二)多元管理不夠完善
(三)公眾參與不充分
三、河長制問題的對策
(一)完善法律制度
(二)建立健全多元管理
(三)完善公眾參與機制
四、結(jié)語
【參考文獻】:
期刊論文
[1]公眾參與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主要內(nèi)容與實踐模式[J]. 劉小勇. 中國水利. 2018(04)
[2]全面推行河長制 努力開創(chuàng)河湖管理新局面[J]. 陳雷. 河北水利. 2016(12)
本文編號:3042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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